僱用未滿 18 歲勞工須知:最新規定與注意事項
calendar_today
2025.01.16
徵才
勞動法規
根據過往勞動基準法,企業僱用未滿 18 歲的勞工必須遵守特定的法律規定,旨在保障青少年的權益與安全。近日,勞動部針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的簽署規範進行了更新調整。以下為相關規定及雇主須注意的重點,確保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要求,避免受到罰款。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新規定
過去,僱用未滿 18 歲的勞工需取得父母雙方或所有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然而,考量到現代家庭結構的多樣化以及實際操作的困難,勞動部宣布,自即日起:
僱主只需取得其中一位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即可僱用未滿 18 歲的勞工。
此項規定的放寬,解決了部分家庭因父母分居或工作地點分隔導致簽署不便的問題,減少了舟車勞頓的負擔。
雇主應備文件與罰則
僱用未滿 18 歲的勞工時,雇主應準備以下文件: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只需一位法定代理人簽署)。
年齡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其他官方文件)。
未依規定備妥上述文件者,將面臨 2 萬至 30 萬元的罰款。
未滿 18 歲勞工的勞動規範
根據《勞動基準法》,未滿 18 歲的勞工需遵守以下規範:
每日工時限制:
15 至 16 歲(童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 40 小時。
僱主不得要求童工在例假日或夜間工作。
禁止從事危險或有害工作:
包括所有未滿 18 歲的勞工,禁止參與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內容。
此規範目的在於保障青少年勞工的安全,避免在工作中遭受不必要的風險。
勞動檢查重點:強化青少年保護
為確保相關規範落實,勞動部職安署於 2025 年將青少年與童工保護列為檢查重點,特別針對經常僱用青少年勞工的行業(如加油站、便利商店與餐飲業)進行強化檢查,每年專案檢查將達 1,770 場次以上。
雇主應如何配合?
雇主在僱用未滿 18 歲勞工時,需確保以下幾點:
取得至少一位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
備妥年齡證明文件,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嚴格遵守工時及工作內容限制,避免違法。
透過遵循上述規定,雇主不僅能保障青少年勞工的安全,還能避免法律糾紛與罰款,共同營造安全且友善的工作環境。
關注才多多為您帶來更多外國人聘請資訊
客服專線:06-7007233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7:00
畢業僑外生開放從事 6 類中階技術工作 運輸業雇主請注意資格規範
calendar_today
2024.12.18
中階技術工作
勞動法規
近期,國家發展委員會跨部會平台通過了一項政策,允許畢業僑外生從事六類中階技術工作,包括客貨運相關職位。此政策目前正由各相關部會制定具體學歷資格和勞動條件,並將由勞動部進行修法統籌。
客貨運工作資格規範
僑外生學歷條件
需為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客運駕駛及安全管理人員
客運駕駛:需持有我國相關車類職業駕駛執照。
客運安全管理人員:需通過 SMS 安全管理人員證照,或完成主管機關核准的16小時基礎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
客運類工作需符合語言能力要求
通過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口語或聽力能力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及聽力能力
客語能力認證「基礎級」以上並取得證明
參加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或教育部核准自境外招收外國人來臺研習華語文之教育機構辦理的華語文能力訓練 36 小時以上
貨運駕駛及隨車助理
貨運駕駛:需持有取得我國駕駛車類職業駕駛執照。
隨車助理:須通過專業證照或訓練課程取得資格,證照為我國駕駛車類職業駕駛執照或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照。
需符合以下任一種訓練資格:
相關學系畢業,包括物流管理科系、運輸管理科系、運籌學系、交通運輸學系、電子商務與物流學系、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
在學期間有相關實習經驗達 3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或切結。
接受貨運三業相關同業公會辦理專業技術課程,累計時數達 3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或切結。
雇主資格與聘僱限制
客運駕駛、客運安管人員的雇主:需持有領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並符合《公路法》第34條規定規定的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
貨車駕駛、貨車隨車助理的雇主:需符合《公路法》第 34 條規定的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
。聘僱額度限制如下:
客運及貨運駕駛、隨車助理:不得超過申請當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25%,最少得聘僱 1 人。
客運安全管理人員: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前 2 個月之前 1 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 15%。
勞動市場需求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
公路及市區客運業駕駛缺員 2,215 人,預計可引進外籍中階技術人數約 554 人為上限。
客運安管人員統計缺員數約 200 人,預計可引進人數上限約 30 人。
貨車駕駛及隨車助理缺員均達9,234人,預計可引進各2,309人。
公路局表示,此項政策已獲跨部會平台同意,勞動部正在進行修法,預計年底完成,後續將依規定正式施行。
此政策將有助於緩解國內客運與物流業的用人荒,並提供畢業僑外生更多職業選擇與發展空間。
關注才多多為您帶來更多外國人聘請資訊
客服專線:06-7007233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7:00
外國人在台灣求職不只工作證?政府推行的就業金卡,你必須要知道!
calendar_today
2024.11.12
你知道台灣的外籍求職者,除了評點制、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等聘請方式之外,政府也在積極推廣「就業金卡」(Taiwan Employment Gold Card) 嗎?持有就業金卡的外國人,不但可以在持有期間內自由轉換工作,並且一證等於四證!看到求職者使用就業金卡求職別再因為沒看過感到慌張啦!
甚麼是四證合一?
工作許可:允許持卡者可以自由尋職、隨時就業、合法兼職與自由轉換工作
居留簽證:為長期簽證,可在台居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外僑居留證:用於證明非中華民國國民之外籍人士與無戶籍國民在臺灣境內合法長期居留的身份證件
重入國許可:允許不限次數入出境台灣(即使在COVID-19期間)
就業金卡的有效期間為1至3年,可依申請者的需求做選擇,期滿得重新申請。所有申請程序都可在網路上自行完成,不需要外部顧問、私人機構或公司來代辦。
申請者須具備「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符合特定資格條件且具特殊專長者,可依照其專業技能十大領域擇一申請,資格由所屬相關部會主管進行認定;申請者不需要先在台灣找到工作。
十大專業領域介紹
求職者必須選擇最相關的領域專長,並在該特定領域的資格列表中選擇一個特定條目。
科技領域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經濟領域 (經濟部)
教育領域 (教育部)
文化、藝術領域 (文化部)
體育領域 (教育部)
金融領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法律領域 (法務部)
建築設計領域 (內政部營建署)
國防領域 (國防部)
數位領域 (數位發展部)
國發會專案會商認定
持有就業金卡者享有五大權益
一、該卡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一定期間開放式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受一定雇主聘僱。
二、首次來臺工作並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其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300萬以上之部分,自課稅年度起算5年內得享有申請折半課稅。
三、配偶及子女可申請依親居留,直系尊親屬探親簽證停留期間放寬為最長1年。
直系尊親屬定義:本人與配偶之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探親簽證:可多次入國、停留期限6個月,期滿得申請延期,每次總停留期間最長為1年
四、 在臺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183日以上得申請永久居留,取得我國博士學位可折抵一年(港澳人士除外)。
五、 在臺應聘或在臺屬雇主及自營業主身分之就業金卡持卡人,其本人及依親親屬可直接加入全民健保,不受健保6個月等待期限制。
就業金卡樣本
關注才多多為您帶來更多外國人聘請資訊
客服專線:06-7007233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7:00
僑外生產學專班是什麼?一篇帶您了解僑外生產學專班相關資料
calendar_today
2024.07.04
徵才
僑外生
你知道在台灣有許多企業都與學校有僑外生產學合作嗎?僑外生產學合作對企業又有什麼好處呢?僑外生產學合作又有什麼類型呢?了解僑外生產學合作一篇搞定。
另外,只要您是才多多人力銀行的會員,我們提供免費的媒合學校服務,協助企業開發不同的學校資源。
僑外生產學合作對企業的好處
降低招募成本:企業可以在產學合作之中發掘適合的人才擇優留用,直接縮短新人招募的時間和磨合期,降低招募成本。
培養核心關鍵人才或儲備幹部:在產學合作期間,可培養符合符合企業核心理念的關鍵人才或儲備幹部,且間接提升負責帶領實習生的在職員工之領導與管理職能。
提升企業形象:從與學校共同安排實習招募、校園推廣等互動當中,提升企業形象與校園知名度,有利於建立良好的雇主品牌。
建立穩定的人才來源:企業與學校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與穩定的人才來源,並且可以藉此進一步深化合作、獲得學校技術研發等資源。
培養重視人才的概念:引導經營管理階層更加重視人才資本,為產業培育人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增加多元人才人選:台灣面臨缺才狀態,透過產學合作提前鎖定外籍人才,可以減緩企業人力缺乏的問題。
產學合作的類型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2年專科/副學士、二技或四技/學士)
招生對象:具有新南向國家(東協十國、南亞六國及紐澳)國籍之學生
政策重點:配合新南向政策,提供優質教育,以培育新南向國家產業所需人才,及我國人力嚴重缺乏之特定領域產業(長照)所需人才,鼓勵技專校院擴大招收新南向國家外籍生,客製化以下專班,例如:
> 外國學生產學合作國際專班(主要為四技學位班)
> 外國青年短期技術訓練班(非學位班)
> 中高階專業技術人才短期訓練班(非學位班)
主責部會:教育部
業務聯絡窗口: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計畫推動辦公室
北區(總推動辦公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執行辦公室(02)2730-3612
中區:國立雲林科技大執行辦公室(05)534-2601分機2822
南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執行辦公室(07)381-4526分機12758
重點產業領域之重點產業系所(學、碩、博士)
招生對象: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及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所定外國學生、港澳生及僑生身分,並具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之入學資格。
政策重點:
> 配合5+2國家重點產業發展,開設智慧機械、生技醫藥、綠能科技等相關系所,以擴充僑外生生源,促進優秀畢業僑外生留臺就業。
> 入學後學校應開設華語課程強化招收僑外生之華語能力,促其大二起須達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之聽力與閱讀測驗進階級(B1) ;或開設全英語教學課程,教育部檢核教師 EMI 教學情形。
> 學校應強化並落實僑外生學習、生活、經濟及畢業後留臺就業等輔導機制,並追蹤學生語言能力及後續就業情形。
> 可依據人才培育需求,規劃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使學生結合學術理論和實務作業。
主責部會:教育部
業務聯絡窗口:
教育部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專案辦公室(04)2632-8001分機11553
重點產業領域之國際專修部(學士、副學士)
招生對象: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及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所定外國學生、港澳生及僑生身分,且具學士班或副學士班入學資格。
政策重點:
> 為有序、穩定開放的原則擴充僑外生生源,並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學校設立國際專修部招收僑外生就讀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長照四大領域科系,提供完善學習與生活輔導資源,111學年度正式招生。此外,112學年度滾動修正招生領域,新增電子商務(含資訊處理)、服務類科,包含前述4領域,共計6領域,以符合國家及產業人力需求。
> 學生先修華語1年培養華語能力基礎,學生達華語檢測A2標準,則可續留國際專修部專班就讀專業課程。
> 國際專修部專班專業課程依據人才培育需求,可規劃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使學生結合學術理論和實務作業。
主責部會:教育部
業務聯絡窗口:教育部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專案辦公室(04)2632-8001分機11553
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雙聯學士、二年制學士、學士後、碩、博)
招生對象:
・ 新型專班之招生不限國家別(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及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
・ 以招收教育部駐外館處所推薦之國外學校學生為優先(如非屬前揭推薦學校之學生,申請學校須提供合作學校當地排名、系所排名及學生學業表現、學生高中畢業學校等佐證資料,作為教育部核定該生國發基金產學獎助金之審核參據)。
政策重點:
> 本專班強調以企業端需求為導向,配合我國人口政策需求與臺灣產業布局,並對應國內產業技術升級,以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金融及半導體相關領域為優先招生對象。
> 由開班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規劃客製化課程,國發基金提供每人每年至多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最多補助2年之「產學獎助金」與一次性來臺機票及必要的行政費用、企業提供在學期間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之「生活津貼」;學生領取政府及企業獎助,畢業後具留臺義務,促進優秀國際學生留臺就業目標。
> 有效整合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資源特色並結合產業力量共同從事人才培育,擴大招收國際生來臺發展,從招生、課程設計到留才機制,以加速擴大方式,強化海外招生及國際產學合作,持續培育出國際級的人才。
主責部會:教育部
業務聯絡窗口:
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專案辦公室(國立臺灣大學)(02)3366-4482
教育部:一般大學(02)7736-6156、科技大學(02)7736-6184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3+4年/學士)
招生對象:僑居地華校初中畢業或相當華校初中完成同等學歷,且年滿16歲以上之僑(華)生。
政策重點:
> 僑務委員會自103年起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招收華裔子弟來臺就讀3年制技術型高中,畢業後再直接升讀4年制技專校院(即3+4)。
> 自111學年度起將協助學校調整產攜僑生專班開辦類科方向,鼓勵技高端學校開設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長照)、電子商務及農業五大類科,培用我國重點產業發展所需優質人才。113學年度將增開服務類科。
主責部會:僑務委員會
業務聯絡窗口:僑務委員會僑生處(02)2327-2639
二年制副學士班
招生對象:高中畢業或完成同等學歷之僑(華)生
政策重點:
> 為培育我國產業所需人才,以創新思維強化精進海青班學程及相關學輔措施,推動自111年起開設「海青班二年制副學士班」,開設類科包含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農業及電子商務等國內產業所需類科。
> 首屆於111年9月入學
主責部會:僑務委員會
業務聯絡窗口:僑務委員會僑生處(02)2327-2639
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
招生對象:高中畢業或完成同等學歷之僑(華)生
政策重點:
> 為培育我國產業所需人才,以創新思維強化精進海青班學程及相關學輔措施,推動自112年起開設「海青班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開設類科包含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與農業及電子商務等國內產業所需類科,113學年度將增開服務類科。
> 首屆於112年9月入學。
主責部會:僑務委員會
業務聯絡窗口:僑務委員會僑生處(02)2327-2639
產學合作相關網站
以上資料引用自以下網站:
經濟部產業人才發展資訊網-產學小教室:點擊進入網站
經濟部產業人才發展資訊網-企業人才需求登錄:點擊進入網站
國家發展委員會-僑外生產學專班:點擊進入網站
加入LINE好友 媒合新的產學資源
您對僑外生產學專班感興趣嗎?現在只要您是才多多人力銀行的會員,我們都可以協助您開發新的學校資源。
客服專線:06-7007233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