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看|2025 外國專業人才新法上路:僑外生留臺工作免許可、永居折抵年限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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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行政院已於 2024 年 9 月 24 日完成《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本次修法涉及外國人才延攬、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以及永久居留申請等重要制度。相關條文將自 2025 年起分階段施行,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策略與招募流程具有重大影響。
本文將以企業角度,協助您快速掌握修法內容、施行時間,以及企業在未來招募國際人才時應注意的重點。
一、修法施行時程:企業 HR 必須提前掌握
根據行政院院臺教字第 1141030485B 號函:
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第29條
👉 自 115 年 6 月 30 日 起施行
其餘條文
👉 自 115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企業 HR 在規劃 2025 年後的人力配置時,應提前了解制度變動,避免因流程不熟悉而延誤人才錄用。
二、修法重點:僑外生求職流程簡化、永居折抵年限明確化(115年1月1日實施)
完整法條請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295
以下整理最影響企業招募的三大重點。
重點一:應屆生畢業即可在臺工作,企業免申請工作許可(第12條)
修法後,只要外國人或僑生在臺取得 副學士以上學位,並處於應屆畢業延長居留期間,即可 直接在臺工作,不需申請工作許可。
✔ 對企業的影響:
雇主不需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大幅縮短錄用時間
企業可更快速錄取優秀國際人才
降低行政負擔與成本
這項修法讓企業在畢業季的招募競爭中更具彈性,有助於提前卡位優秀僑生與外國畢業生。
重點二:在臺就學期間可折抵申請永久居留年限(第18條第4項)
修法明確規定,在臺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者,其就學期間可折抵申請永久居留(APRC)的居留年限。
折抵規定如下:
● 外國專業人才
博士:折抵 3 年
碩士:折抵 2 年
學士/副學士:折抵 1 年
(不可合併折抵)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博士:折抵 2 年
碩士:折抵 1 年
(不可合併折抵)
✔ 對企業的影響:
國際人才更願意長期留任,降低人才流動率
有助於建立穩定、具國際化的研發與營運團隊
擁有永居資格的外國人才,不需重新申請工作許可,更能降低企業的長期行政成本。
重點三:僑生留臺就業制度更完整,企業更容易延攬留學生人才
僑生一直是企業高度重視的人力來源,本次修法大幅提升僑生留臺工作的便利度:
✔ 僑生畢業後可直接工作(免工作許可)
✔ 永居申請年限更具彈性與可預期
✔ 僑生求職障礙降低,企業更容易錄用
企業在招募僑生時將不再受限於工作許可程序,可先錄用再辦理後續行政程序,讓人才到位更有效率。
三、企業 HR 應採取的因應策略
面對新制度,自 115 年起企業應提前調整人力招募流程:
✅ 1. 調整應屆畢業國際生的招募流程
不需再詢問其是否具備工作許可
→ 改為 確認其居留證有效期限 即可。
✅ 2. 將僑生與外國生納入長期人才策略
折抵年限的制度讓國際人才更願意留臺
→ 企業可布局長期培育與梯隊建構。
✅ 3. 更新公司內部 HR SOP
包含:
錄用流程
資料審查項目
合規檢核
可避免因流程更新不足而造成面試落差或行政疏漏。
✅ 4. 加強校園招募與僑外生合作
畢業季將成為企業延攬國際人才的重要時機。
四、結語:新制度提升臺灣的人才競爭力,也是企業的重要機會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修正,象徵臺灣正積極提升國際人才政策的友善度,並強化企業延攬全球人才的能力。
對企業而言,這不僅降低了行政負擔,也讓招募僑生及外國畢業生更加順利。
能否掌握這波政策變動,將決定企業在未來人才競爭中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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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募新策略】善盡國際責任的同時,也能找到優質人才?RBA 標準 × 才多多人力銀行 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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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在 ESG 與永續治理成為全球產業關注焦點的今日,許多科技與製造業企業已將 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納入供應鏈管理核心。然而,實踐 RBA 所代表的,不只是建立良善的勞動環境,更是打造一個具備社會責任與國際競爭力的人才生態系。
你知道嗎?有一群願意遵守勞動規範、渴望在台灣貢獻專業的「國際人才」,正積極尋找合適職位,而他們現在可以 完全免費使用才多多人力銀行來投遞履歷。
這不僅讓企業節省招募預算,更能在招募階段就同步實踐「負責任的聘僱行為」。
RBA 是什麼?為什麼與人才招募有關?
RBA(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原名為電子行業公民聯盟(EICC),是全球電子業供應鏈的社會責任標準,涵蓋五大面向:
勞工人權:禁止強迫勞動、童工,重視工作自由與公平工時。
健康與安全:確保職場安全、衛生、急難應變等條件。
環境責任:降低環境衝擊與資源消耗。
商業道德:避免貪腐、不當利益與資訊不對稱。
管理體系:具備透明、公平的營運流程。
對企業而言,RBA 不是口號,而是能否接軌國際訂單、成為一流供應商的基本門檻。
如何用「人才招募」實踐 RBA 精神?
RBA 明確指出企業應提供 自由、有尊嚴且公平的就業機會。但對於許多在台灣的外籍人士來說,他們面臨的挑戰不只來自語言、文化,還包括資訊落差與仲介費剝削風險。
這時候,企業若能善用 免費、合法、無中介費的管道 來延攬國際人才,不只是成本效益的選擇,更是實踐企業責任的具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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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將於115年1月上路 四大方案您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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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 10 月 30 日在聽取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報告。勞動部表示,為改善產業反映勞動力不足之缺工及國人低薪問題,暨面臨國際上對於跨國勞動力推動公平招募趨勢,提出國家整體勞動政策,將以本國勞工為主、跨國勞動力為輔,在「本勞權益優先」、「強化人力素質」、「擴大用人留才」及「強化政府效能」等四大原則下,規劃四大方案,多元管道改善產業缺工及本國勞工低薪問題。
2040年將減少300萬名工作年齡人口
根據國發會預估,2030年製造業人力需求平均每年增加1.9萬人;住宿及餐飲業平均增加1.3萬人。再加上2040年將減少300萬名工作年齡人口(15-64歲),產業人力斷層勢不可免,尤其是技術性與基層職缺,已成為企業最頭痛的問題。
留才、攬才、提升薪資三合一
本次方案以四大原則為主軸:
本勞權益優先:鼓勵企業提升本勞薪資與條件。
強化人力素質:重視外國人力素質,提高工作品質。
擴大用人留才:讓產業有更充裕勞動力可運用和留用。
強化政府效能:強化政府角色及功能,保障勞雇權益。
四大方案一次看懂
1. 加薪本國勞工,企業可增加引進移工名額
誘因設計:企業若幫本國勞工加薪 2000 元,每位加薪者即可對應增加1名移工名額,最高可達10%。
上限放寬:移工佔總員工人數上限從原本的 40% 提升至 45%。
續聘設計:增額移工3年工作期滿續聘時,需再次幫本勞加薪。
👉 預期效益:同時解決「低薪」與「缺工」兩大問題。
2. 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支持資深移工轉任技術職
外國技術人力上限從原本 25% 放寬至 100%,資深移工可全數留用。
移工+外國技術人力+白領專業人才,合計不得超過全體員工的 50%。
雇主對外國人生活照顧管理,改以勞資協議方式處理。
外國技術人力 3 年聘僱期滿,可轉換雇主或跨業轉換、減少定期健康檢查頻率及項目。
👉 預期效益:中小企業最受惠,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補充產業人力缺口。
3. 旅宿與港埠業開放外國技術人力,補足服務缺口
對象包含:房務、櫃檯、清潔、地勤作業、起重操作、機械維修等。
外籍技術人力須具備語言、技能與薪資等門檻。
誘因設計:採「加薪一位本國勞工 2000 元」增加「一位外籍技術人力」,最高可達10%。
續聘設計:增額移工3年工作期滿續聘時,需再次幫本勞加薪。
👉 預期效益:人力來源多元化,同時帶動本勞薪資提升。
4. 強化政府效能,佈局海外直聘網絡
設立 延攬中心 至 海外據點,提供外國人力招募、測驗、引進協助。
擴大「專案選工」與「直聘轉換」制度,簡化程序。
強化移工服務整合服務平台,讓雇主與跨國人才更快速媒合。
👉 預期效益:
強化國對國直接招募聘僱流程,落實公平招募
確保技術人力來源的質和量,符合產業人力需求
整合政府資源,強化服務可近性,直接服務雇主及跨國勞動力
總結:加薪也能拓展人力來源,企業準備好了嗎?
《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預計於115年1月上路,提供企業一套明確的雙軌策略:一手提高本勞薪資,一手開放技術人才引進,兼顧本勞保障與跨國攬才。企業未來可望更穩定地培養與留用核心人力,擺脫高流動、高缺工的惡性循環。
詳細簡報內容請看:點擊查看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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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正式三讀通過,企業搶才利多全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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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25年8月29日完成三讀,台灣正式邁入更開放、靈活、具國際競爭力的國際人才攬才新時代。本次修法涵蓋國際頂尖人才、畢業僑外生、海外第二代及數位遊牧族,從工作條件、居留規定到社會保障全面鬆綁,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國際人才環境。
一、四大修法重點一次看懂
1. 擴大適用對象,放寬學歷條件
過去只有世界前500名大學畢業生可免2年工作經驗申請來台,修法後放寬至世界前1,500名大學畢業生。
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新增「環境」、「生技」、「數位」與「運動」等四大專業領域。
高中以下雙語學校教師可聘請具藝能、語言及活動相關專長外師,推動國際教育。
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 2 年期間,從事工作將無需再申請工作許可。
2. 延長數位遊牧簽證,最高可停留2年
數位遊牧族可申請6個月停留簽證,並得以每次6個月方式續簽,最長總停留時間達2年。
適用對象包含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有利家庭一同來台生活與工作。
3. 放寬永久居留資格,提高留才誘因
年所得達新台幣600萬元的特定專業人才,在台居留1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畢業僑外生與特定專業人才,可依所取得學歷折抵永久居留年限:
博士可折抵3年(特定人才2年)
碩士可折抵2年(特定人才1年)
學士或副學士可折抵1年(特定人才無法折抵)
4. 勞動與社會保障更完善
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
取得永久居留者可納入就業保險,並在居住滿10年後享有長照與身心障礙照護服務。
特定人才配偶在台依親期間可直接申請工作許可。
二、這些企業最有感!攬才環境大幅優化
本次修法對科技、生技、環境、教育等產業影響深遠。具以下特性的企業將直接受惠:
擴大海外招募規模的上市櫃公司
正進行數位轉型、AI或海外擴張的中大型企業
需聘任多語教師、外師的雙語學校與教育機構
招募新創產業國際人才的加速器、孵化器及創投公司
現在就是強化國際招募策略的關鍵時刻!
台灣正積極佈局AI、半導體、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等發展,迫切需要國際級人才加入。這次修法不僅鬆綁法規,更從生活融入、社會保障等多方面著手,讓人才「願意來、留得住」。
未來,國發會將協同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中心,提供更完善的客製化服務,協助國際人才在台落地深耕,共同推動台灣產業轉型與國際競爭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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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海外攬才觀光署再修實習要點 放寬科系限制華語、英語系都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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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7月15日報導】
旅宿業仍持續受到缺工問題影響,業者也採取多元策略因應,包括安排外國學生來臺實習。為確保學生權益、擴大對外國人才吸引力,交通部觀光署修正公告「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此次修正主要放寬學生科系、針對違規情況明確給予限制、明確要求幫學生投保適當保險。
雙修、輔系也包含 需附修課證明
外國學生來臺旅館及觀光旅館實習相關申請,從今年起改由觀光署審核,同時也放寬來臺實習時間為學制的二分之一;但年初曾傳出如印尼學生身分認定上的問題,近期也有業者表示,國外單位審核上較為嚴格,學生來臺進度受到影響。
觀光署表示,此次要點修正包括擴大來臺外國學生科系資格,從原先僅限於「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調整為「旅宿、餐飲、觀光、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學生」,相關科系認定,官員表示學生可能也有雙修、輔系等情況,都包含在內,申請時需要檢附相關修課證明。
為避免外籍人士假冒學生身分藉由實習來臺打工,觀光署也更明確規定,學生就讀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之參考名冊,且至少完成一學期學業。
增違規裁處 最長2年不能申請
未列入名冊者,應為該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印尼學生仍限教育部名冊,或列入印尼國家高等教育認可機構網站者)
另外針對違規情形新增裁處規定,包括觀光署或駐外館處查送件有虛偽不實;未依申請時提出的實習計畫執行,屆期未改善;發生重大職災疑慮;或是實習學生失聯、從事不符簽證目的的活動,而實習單位沒有主動通知觀光署和移民署等情況,觀光署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
官員說明,若遭廢止核准函,將視情節輕重,限期其一定期間不能再申請外國實習生。發生一次,3個月不予受理,第2次則半年不予受理,第3次、第4次以上不予受理期間分別1年和2年。
未來申請不需提供所得稅申報文件
在申請文件部分,新增自主檢核表,刪除切結書項目(包含已不合宜的防疫費用、遣返費用與失聯通報另明文規定於要點內),因針對實習單位沒有營業額限制,故刪除所得稅申報文件;另外考量當月無法立即產出前一個月的投保人數資料,改為最近一個月查詢之勞保局投保資料,已符合審查實務。
另外針對實習生來臺的時間限制,明確增列僅限申請一次的條文,來臺實習許可期間仍是學生就讀大專院校學制的二分之一,如果為4年制的大學生,最多就可以來臺實習2年。
同時也將先前的實務做法列入要點,如果同一名學生過去曾經由經濟部「6+6」模式核准許可來臺實習,當時的實習時間就必須扣除;官員說明,比如4年制大學生已透過「6+6」完整實習1年,到觀光署這邊申請的實習上限就剩1年,觀光署在審核時會直接比對經濟部提供的資料。
明文規定要幫學生投保適當保險
新增條文也明確要求實習單位為外國學生在實習期間投保適當保險;另外切結書中要求實習單位若實習核准函遭到撤銷或廢止而需遣返學生,等待期間費用和機票須由實習單位負擔的規定,也挪至要點中明確規範。
考量外國學生也須配合當地國政府與我國駐外館處規定,因此要點新增「當地國政府或我國駐外館處針對該國學生來我國實習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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