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募外籍人才時,如果僑外生的評點不足,常會聽到「改走特殊專長」的建議。這句話容易讓人以為,只要企業能證明人才不可替代,就有另一張工作許可可以申請。

情境示意圖
其實,法規中沒有一項單獨名為「特殊專長工作許可」的制度。實務上,這個說法經常混合了兩條不同路徑:一般外國專業人員從事 A 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以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所稱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兩者的資格、申請方式與許可效期都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先確認:是否處於畢業尋職期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我國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人,如果以應屆畢業生身分依法取得延期居留,在該延期居留期間於臺灣工作,不用申請工作許可。這段期間常被稱為「畢業尋職期」或「覓職期」;官方法規與國發會問答使用的正式表述則是「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移民署核發的適用居留證會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延期居留期滿後,如要繼續在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仍須依當時規定申請工作許可。企業應先核對候選人的畢業身分、居留證註記與有效期限,再判斷是否需要進入後續申請流程。
路徑一: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一般外國專業人員受聘從事 A 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原則上由雇主申請工作許可。依勞動部現行說明,受聘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證書或執業資格,例如依法需要執照的專業。
- 取得國內外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或取得相關系所學士學位,並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 服務跨國企業滿 1 年以上,經指派來臺工作。
- 未具學歷,但有 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有創見或特殊表現。
除另有規定外,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須達 47,971 元。符合候選人資格只是第一步,企業與職務仍須符合所申請 A 類工作項目的條件。
「5 年經驗加創見或特殊表現」要準備什麼?
這是一般資格中的其中一款,不是另一張名為「特殊專長」的工作許可。除了 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勞動部列出的佐證方向還包括專業證書、訓練證明、出版品、論文、專利或發明,以及國際技能競賽得獎等。
一般情況下,只有推薦信,或由企業自行寫下「市場稀缺、不可替代」,不能取代法定資格與官方要求的證明。勞動部另列有例外:相關工作經驗達 10 年以上、受聘僱薪資達新臺幣 8 萬元以上,但無法提出訓練或特殊表現證明時,得以原任或現任企業出具的工作表現推薦文件替代,許可期限為 1 年。文件是否可採認,仍由主管機關依個案審查。
路徑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是正式法律身分。申請人除了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工作,還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的特殊專長或資格。
現行領域包括科技、數位、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運動、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國防、環境與生技;另有依法會商認定的其他情況。每個領域都有自己的資格條件,可能依薪資、經歷、職位、獎項、成果或其他專業標準認定。
因此,僑外生評點制的 70 分不能直接套用,也沒有一個適用所有領域的統一 60 分門檻。
兩種常見申請方式
- 雇主聘僱許可: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期間最長 5 年,期滿可申請延期。若更換雇主,新雇主仍須依規定申請。
- 就業金卡:由符合資格者本人申請,整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有效期間為 1 至 3 年,可依規定延期。持卡人在有效期間內可自由尋職、就職及轉換工作。
三條路徑,差別在哪裡?
僑外生評點制
- 對象是在臺畢業且符合規定的僑外生。
- 以 8 項條件計點,現行滿分 200 點、70 點合格。
- 由雇主申請 A 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
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 對象不限於在臺畢業的僑外生。
- 不採計點,須符合證照、學經歷、跨國企業指派,或 5 年經驗加創見或特殊表現等資格之一。
- 除例外情形外,月平均薪資須達 47,971 元。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 須符合特定領域的官方特殊專長或資格。
- 不適用僑外生 8 項評點,也不能只靠企業自行提出稀缺性說明。
- 可由雇主申請最長 5 年的聘僱許可,或由本人申請 1 至 3 年的就業金卡。
評點不夠,可以直接換一條路嗎?
可以重新評估,但不是自動轉換。候選人須獨立符合另一條路徑的法定條件,雇主、工作類別與文件也都要符合規定。
企業可依序檢查:
- 候選人是否正處於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也就是常稱的畢業尋職期,且居留證有免工作許可註記。
- 若需要工作許可,職務是否屬於 A 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 候選人能否達到僑外生評點制 70 分。
- 候選人是否符合一般資格的任一條件。
- 候選人是否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特定領域的官方資格。
常見問題
有 5 年經驗,就能用「特殊專長」申請嗎?
不能只看年資。一般資格的這一款同時要求 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創見或特殊表現,兩類證明都要準備;雇主與工作項目也須符合規定。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都要月薪 16 萬元嗎?
不是。月薪 16 萬元是經濟領域其中一項資格條件,不是所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共同門檻。其他領域與同一領域內的其他資格各有規定,應直接查閱候選人所屬領域的當期公告。
就業金卡持有人換公司,要重新申請雇主工作許可嗎?
在金卡有效期間內,持卡人可自由尋職、就職及轉換工作,不必由新雇主另行申請聘僱許可。若持有的是綁定特定雇主的聘僱許可,更換雇主時則須由新雇主依規定申請。
才多多能承諾工作許可一定通過嗎?
不能。才多多可協助企業整理招募需求與候選人文件,並依官方條件盤點可能適用的路徑;資格採認與核准結果仍由主管機關決定。
才多多可以協助什麼?
才多多以企業招募需求為起點,協助刊登職缺、媒合外籍學生與外國人才,並整理候選人資料、職務內容及官方資格清單。企業確認人選後,可依盤點結果自行申請,或向主管機關及合格專業服務單位確認個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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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來源
本文於 2026 年 9 月 3 日查核:
法規、資格條件與審查口徑可能更新;企業實際申請前,應重新確認官方頁面的更新日期與個案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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